2008年9月22日星期一

低碳经济是规制世界发展格局的新规则


作者:李俊峰、马玲娟

低碳经济是当今世界热炒的话题,它似乎是一个技术问题,或者经济发展模式问题。然而笔者认为,低碳经济的背景和意义远不仅仅如此,也许,它的背后是和联合国宪章、关贸总协定一样,是规制世界发展新格局的又一个新的联合国宪章。需要国人去面对它、正视它、尊重它,积极地参与它,一个国家低碳经济战略的制订,可能会像工业革命一样,关乎一个经济体在未来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地位。低碳经济是一个契机,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前提下,利用大智慧、大思维赢得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更大空间,是这场低碳经济的世界博弈中国所企求的结果。

早在巴厘岛大会之前,低碳经济已经吵得沸沸扬扬,先后登场的《斯特恩报告》、美国副总统署名《不得不说的事实真相》,以及由四千多科学家共同完成的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众口一词的把早在1896年,阿累利乌斯提出的“化石燃料燃烧将会增加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从而导致全球变暖”一个科学假说,上升为政治命题,认为“只有到2050年将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增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的2倍以内,才可能避免发生极端的气候变化后果。[1]”对于这样一个结论,各个方面说法不同,政治家们说“气候变化问题”已经得到了科学家们的证实,而科学家们又说科学的结论得到了政治家们的认同,就是这样,科学家们和政治家们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达成了高度的一致。为此,2007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了关注这一问题的戈尔副总统和IPCC专家组。

为了尊重“科学的结论”,一些国家开始提出或实施低碳经济,或低碳战略,早在,2003年英国政府发表的《能源白皮书》提出了雄心勃勃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计划到201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20%,到2050年减少60%,到2050年建立低碳经济社会。2007年底,为了配合巴厘岛峰会,英国议会通过了“气候变化法案”,将减排二氧化碳和建立低碳经济社会的口号,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政府也纷纷把发展低碳经济作为自己的政治目标加以宣扬,甚至包括美国布什政府,曾经被国际社会公认为不关心“气候变化问题的反面典型,也信誓旦旦的表示“要发展低碳技术,摆脱对石油的依赖”[2]

国际社会十分关注的巴厘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COP13)和《京都议定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MOP3)的大幕落下已经快三个月了,它确定的巴厘路线图三大主题:1)公约下的“巴厘行动计划” (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即在公约下启动一个综合进程,以在当前及2012年后,通过长期合作来全面、有效和持续地实施公约。COP决定就这一进程建立“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它应在2009年召开的COP15上完成工作并产生一项决定,在不迟于20084月举行第一次会议;2)“京都议定书第三条第九款特设工作组”结论。结论中认可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第四次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发达国家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5-40%的减排目标范围。安排了2008-2009年的谈判会议进程,以向2009年召开的MOP5提交附件一缔约方进一步承诺的建议;3)议定书第九条的审评,将于2008年召开的《京都议定书》第四次缔约方会议(MOP4)上启动。所有的行动的用词都十分坳口,外行怎么看都不会明白。但是它的寓意明确,“气候变化已经是确认的事实”,“必须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早行动比晚行动代价要小得多”[3]

“气候变化”是一个科学问题,还是一个政治问题?需要有答案。因为科学的问题需要科学的方式来回答和解决,政治的问题需要政治的方式来回答和解决。但是一旦一个科学的问题政治化之后,它的科学性就显得无关紧要了。显然,巴厘岛路线图已经把“气候变化”政治化,它的科学性已经无关紧要,剩下来就是大家讨论怎么采取行动,谁先采取行动的问题了。总之“世界范围内的碳减排的行动的帷幕已经拉开,或者开启低碳经济的钥匙已经拿在那些主宰世界发展方向的人们手里,这把锁什么时候开启,低碳经济的大门什么时候打开,还是未知数,需要多方面的艰苦谈判,哥本哈根肯定不是巴厘岛路线图的起点,也不会是终点,低碳经济对人类来说是一个发展的必然,还是一个圈套,或者说是只是大国游戏世界的节目,大家在拭目以待。

什么是低碳经济,它的目标是什么?提出这样一个口号或战略的人的目的是什么?能源消费是导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增加的主要原因(还有少量来自土地变化,但数据不确定性较大),据国际能源署(IEA)估算[4],全世界与能源相关的CO2排放在1973年为156.6亿吨,到2005年增加到了271.36亿吨,在32年间增加了将近74%,其中煤炭燃烧引起的排放增量就占了总排放增量的47%,在未来的世界发展中人们还不得不主要依赖消耗化石能源来支撑。

回顾人类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的发展过程,是一个能源消费逐步增加的过程,换言之,工业化就是高碳经济。人类的现代文明是以大量二氧化碳排放为代价的,发展越快排放越多,发展水平越高,排放水平也越高。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超级大国,不论是人均能源消费还是能源消费总量都在世界顶级水平,每每是国际社会诟病的话题。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飞速增长,GDP20年要翻两番,即使是能源需求翻一番,能源消费的总量也要在2015年前后超过美国,人均消费量在2030年左右达到发达国家目前的平均水平[5]。所以中国也逐步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

低碳经济能否实现,是一个技术问题,提不提或发展不发展低碳经济是政治问题。因为它有可能成为世界发展过程中又一重大规则。回顾近代世界文明发展史,已经形成两个半世界各国必须遵从的规则。第一个是联合国宪章,它将世界列强多年瓜分世界形成的国家疆土,利用国际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不论这种国家疆域的划分是否合理,所有的国家、国家集团和民族都必须遵守,未经联合国同意,任何强权都不能染指别国的领土。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联合国宪章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尊重和服从,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对此也还没有太大的分歧,包括美国,十分强大,四处伸手,其口号也只是限于反恐,而不是依靠武力重新划分世界格局,伊拉克的军事和政治强人萨达姆先生曾经尝试对抗这一原则,但是在联合国大多成员国的干预下,其吞并科威特的计划被阻止了。总之,联合国宪章可以说是保障世界各国之间和平相处的规则。第二个是关贸总协定,后来称之为世界贸易组织,它把市场经济为唯一被认可的世界经济发展模式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尽管许多国家对原来的关贸总协定和现在的世贸组织颇有微词,对市场经济的原则不敢全部认同,但是世贸组织还是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尊为处理国际贸易纠纷的大法官,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作为自己国家或国家集团市场经济发展成熟的标志。世贸组织及其相关的法规,保证了世界经济在市场经济的大规则下和平共处、和平竞争、和平发展,(当现在回过头来看80年代大家还在讨论社会主义经济有没有市场这样一个命题是多么的可笑,我们怎么可能一面在做入世的谈判,一面还在谈要不要搞市场经济?)。第三个规则,尽管现在只走了半步,但它终究会成为第三个规则,这就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现在第三个规则的内涵、原则和基本内容还在谈判之中,但是它已经形成的雏形,已经明确的告诉人们它存在的价值,那就是要明确世界各国“共同的,但是有区别的全球气候变化的责任”。如果说,联合国宪章是农业文明发展阶段的终结(因为农业文明的发展依赖于土地,联合国宪章宣布,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不能再依赖土地和疆域的扩展来实现了),在这个意义上,关贸总协定或世界贸易组织是工业文明发展的宣言,它认可技术先进、经济发达的国家和民族有优先发展的权利,国家、民族、甚至家族集团,可以利用世贸组织的原则,合理地优先使用世界各国的资源,包括货币资源、人力资源和石油资源。换言之关贸总协定或者世贸组织是打破由于联合国宪章所限制的国家疆域的局限,给世界经济的国际化打开了方便之门。那么第三个规则可能是人类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法律文件。这个文件将会要求,任何国家、民族、企业和家族,甚至有可能包括个人的生存和发展不能危及别的国家、别的民族、别的企业和别的个人的发展的权利,不仅对当代负责,还要对未来,也就是对后代负责。

现在第三个规则比第一和第二个规则更复杂,谈判的过程可能更艰巨。第一个规则,国际社会用了人类5000多年的相互残杀,特别是第一和第二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用血的经验和教训逐步达成了共识;第二个规则则是在200多年工业文明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现在还在完善之中。第三个规则本来应该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达成一致和共识,但是科学家和政治家们在冷战结束之后的,显得十分寂寞,“气候变化”成为世界第一话题,导致了第三个规则的提早问世,第三个规则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低碳经济发展宣言。当然它还包括其它的内容,例如适应措施等等,但是它最核心的和最实质的问题是,要瓜分世界越来越少的化石能源资源,其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发展低碳经济,或者说高效地利用有限化石能源。换言之,这个规则是规制世界上国家、民族、企业和个人利用化石能源的权利的原则和法律。第三个规则要成为世界共同尊重和遵守的法律还需要旷日持久的谈判。

然而,不论大家如何看待“气候变化”所催生的低碳经济这样一个命题,它的政治化,导致了它必然的发生和发展。因为力推这个命题的国家、国家集团已经有所准备,例如美国、欧洲、日本在上世纪70-80年代就开始打造低碳经济的技术基础,提高能源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特别是欧盟各国,自1980年以来,在基本上没有增加化石燃料的前提下,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发展[6]。例如丹麦,自1974年开始率先实施开发和节约并重的能源方针,大力开发北海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积极开发本土的风能和生物质能,大力提倡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到2005年,在三十多年的时间里,以能源零的增长,保证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7],期间,按可比价格计算的GDP增长了4倍多,1990年和2005年相比,GDP增长了75%,能源消费增长几乎为零。通过十多年努力,丹麦已经掌握了许多与减排温室气体相关的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技术,使得丹麦每千瓦时发电量排放的二氧化碳由1990年的940克下降到510克,二氧化碳的排放总量相应地从1990年的6000多万吨,下降到5100万吨。

发展低碳技术,一方面帮助丹麦完成了履行京都议定书的责任,同时也为这些技术出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发展低碳技术也为丹麦带来了经济发展的商机,2005年和1992年相比,丹麦出口的能源技术产品和服务(主要是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效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等服务于低碳经济的技术出口)收入,由原来的50亿丹麦克朗,提高到2005年接近400亿克朗,7年里增加了8倍。显然,以丹麦为代表的欧盟各国,乃至大多数发达国家,将在低碳经济的竞争中处于领先的地位。

因此,无论低碳经济是发展的机遇还是圈套,它的确是中国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企业发展所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与其对抗它,还不如选择它。我们在过去的发展中,失去了参与制定联合国宪章、关贸总协定这样一些关系国家根本利益的国际大法的历史机遇,以至于在以后的许多情况下,出现了我们不喜欢它,但又不得不接受它的窘境。幸好我们参与了第三次有关世界新格局的规则制定,并且是重要的一方。应该重视这一历史机遇,本着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的参与这一新的世界规则的制定。

在这一规则的制定过程中,我们必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中国、欧盟、美国和其它国家是博弈的四个方面,中国不是其中的任何一方,我们不具备欧洲等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优势,也不像美国具有对抗整个世界的能力,也没有人认为我们是77国集团的代言人,更不是其中的一员,在这场博弈和对垒中中国就是中国,不是任何国家集团的一员,没有同盟军,会很孤独,但是这是事实。这就需要的我们的政治家们、科学家们乃至全体国民的大智慧、大思维,在这场国际社会新的游戏规则的制定过程中不要很受伤,而是痛,且快乐地赢得世界的尊重,争取国家最大的根本利益,这才是我们正确的,也许是唯一选择和企盼。

对于低碳经济的发展引发的相关经济领域的挑战也应该有明确的认识。历史证明,任何一种全球发展规则的确立,背后都是各个国家经济利益的角力与平衡。对于低碳经济这样每个国家都想抓住的机遇,它的开幕注定是一场更为惊心动魄的,国家、地区等各经济体之间的智慧的较量。比如,碳融资背后的金融陷阱,打着技术转让旗号的能源掠夺,这些都应该引起发展中国家的警惕,从全球的视觉,更宏观地思考与判断。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利益,邓小平同志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明确提出了,到本世纪中叶,中国实现现代化,进入中等发达国家的行列,一切为实现这个目标所采取的行动和付出的代价都是值得的。至于如何发展低碳经济等技术问题,相信,只要政治家们做出了决策和选择,科学家们、企业家们会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因此,不要对低碳经济谈虎色变、也不能对此掉以轻心。在自己参与的规则的指导下,中国的发展会充满希望,有着光明的未来。



[1] 联合国政府间专门委员会第四次评估报告

[2] 20062月,布什总统访问美国可再生能源实验室时的谈话

[3] 英国政府主导编写的斯特恩报告

[4] Key World Energy Statistics 2006, IEA, 2007

[5] IEA2007年世界能源展望报告

[6] 欧盟统计年鉴2006

[7] 丹麦能源统计年鉴2005


1 条评论:

匿名 说...

碳排放的问题是人类生存的大事,这将影响我们今后的生活和所有经济模式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