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6日星期五

如何看待气候的平等排放权

作者:王小文,理学博士。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首席顾问支持专家组专家。现在中国工程院工作。

  地球大气是“公共利益”概念的一个十分特殊的例子。所有人类均从中受益,同时,在它遭到破坏时又都会深受其害。由于大气吸收人类温室气体排放的能力有限,我们必须将人类的总体排放量降低到可持续的水平,因此,有限的排放总量应当平等地在全人类中进行分配。
  这一原理简称“平等排放权原理”——每个人都应享有排放相同数量温室气体的平等权利,并使之成为一项指导国际、国家和个人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总体性原理,使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成为可能。
  气候变化的伦理基础
  我们面对很多个利益攸关方,而每一方都必须承担部分责任,从而避免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破坏作用。什么样的伦理方式才是可以让人接受的呢?近年来,挪威技术科学院对该原理进行了一系列探究,其观点对我们具有许多启示。
  责任的伦理观是由Immanuel Kant提出的。用一两句话来概括Kant的哲学思想确实显得单薄,但是下面这一总结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浓缩精炼其中的关键部分:“如若我的行为不能被认同为普遍性的原理(普遍真理),那么我便不会对他人施此行为。”Kant教导我们要遵守一系列这样的普遍原理——无论实用与否,后果怎样,我们都要遵守,这是我们至高的责任。
  《公地的悲剧》是Hardin在1968年发表于《科学》杂志上的一篇经典著作,这篇文章集中讨论了使用公共财产的普遍性问题。根据Hardin的观点,公共资源得不到最优化的利用,带来的效益也就会低于我们对自己私有财产投入产出的效益。Hardin指出,要实现对公共资源的充分利用,必须通过权威或有约束力的协议建立某种规范。他进而对公共资源这一概念进行了拓展:“公地的悲剧在污染问题上重演。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不是从公共资源中获取什么,而是使什么进入其中——将污水和化学、放射性废料和废热等排入水中,将危险的有害气体排入空气中,使分散人们注意力、让人不悦的广告标志进入我们的视线等等。理性的人会发现,自己向公共资源中排放污物的成本低于排放前对污物进行清洁的成本。只要我们继续以独立、理性、自由的企业者方式行事,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在每个人身上,如此一来,我们也就困在一个‘自毁家园’的局面中了。”
  地球大气应当被视为一种公共资源,正是这一基本事实赋予平等排放权原理的意义。要减少煤炭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各个国家之间应当如何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以达到造福全人类的目的?减排的代价会表现得十分直接迅速,会对不同的人和国家带来不同的影响,而同时,其效益的体现却是一个缓慢、长期的过程,并且会平均地分配给各方。
  我们应运用什么样的伦理原理呢?应该是对每个人都公平的原理——无论是对工业化国家的人们,还是发展中国家的人们,抑或对我们的后代子孙。现在,我们必须作出决定,是采取伦理学家的意见,把气候变化可能导致的危害降到最低;还是放任不管,让子孙后代独自面对气候难题?
  平等排放权的运用
  使用地球大气问题上的普遍平等权利与联合国确定的权利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20世纪80年代之前,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从未被提上议事日程,因为当时人们相信地球大气吸收CO2的能力是无限的。在认识到这一能力的有限性之后,如何共享大气这一公共资源的问题便涌现出来了。
  将排放权按自然条件进行有比例的分配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而对地球大气的平等权利也应作为人类的基本人权,并应在世界各国分配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时作为一项主要原则。
  根据IPCC的研究数据,对地球大气的过度排放主要是由各工业化国家造成的,因此,各工业化国家也就对这一局面负有共同的责任。如果我们进一步将上个世纪历史上的排放计算在内,这一结论更是明显。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工业化国家应当承担减排责任。
  平等排放权的最终作用从理论上讲很简单——它使我们必须达成共识,以便将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到一个可持续的水平。
  因此,我们不作相应的讨论,直接可以得出结论:对于平等排放权的管理应由相应的国家负责,并根据各国的经济、工业和社会政策在交通、产业和家庭各部门间合理分配。这样一来,我们便构建了一个具有三个层面的机制,包括国际层面、主权国家层面和个人层面。
  平等排放权原理可以很容易地运用于“国际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对各个国家排放权的数量水平要通过谈判协商,最终达成协议。这些谈判不可能一帆风顺,因为减少一个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势必影响这个国家经济,包括工业生活及人民的日常生活。在谈判桌上,各国一方面必须把地球的未来时刻放在心上,同时他们也要对自己国家人民和企业的利益负责。
  如果平等排放权原理得到人们的认可,那么它应当达成协议并尽可能简单化,如,被转化为全球一共可以承受多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减排目标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要面对的挑战包括决定什么样的排放水平是长期可承受的,并就减排步骤和相应的实践达成一致。其中的每一个步骤都必须尊重当代人的平等排放权,同时顾及后代人的权利。
  借助工业化国家在经济、竞争力方面的优势开发的各种新技术中,CO2捕获与存储技术、风力发电技术及核能技术等在全球减排措施中具有应用价值。同时,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建立国际协议可以使平等排放权原理真正可行。部分国家已经就本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制定了2020年和2050年的减排目标,有的国家甚至计划减排30%和50%。但是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尚未形成这样的减排目标。平等排放权要求的减排水平会高于工业化国家的全球平均水平,这样一来,部分发展中国家很可能无法利用其排放权。
  下面这些行动可以被认为是工业化国家基于以往对大气这一公共资源利用所产生的责任:无论是否得到建立国际协议的保证,大工业化国家都要单方面迅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开发和建设无排或低排能源系统、工业流程和交通系统提供技术和财政资源;支持开发可持续的排放权交易机制;对工业化国家的“要求”也会加入到平等排放权当中。
  到目前为止,我们关注的焦点是国家和国际政治层面上的责任和伦理问题。而个人怎样应对这些权力和责任?每个人行使自己的个人排放权是行不通的。这种权力要交给作为现实“整体”的国家的权威部门来行使。作为民主社会的成员,我们每个人能做的只是尽自己的力,建立一个良好的制度,以便对国家这一“整体”加以理性的运用。
  作为个人,我们也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我们都是国家的公民,享有权利和义务;我们同时都是消费者,大多数人都是雇员,部分人甚至充当着雇主或企业主的身份。所有这些角色都与温室气体的排放问题有着独特的联系。
  气候变化是个复杂、新颖的问题。我们的首要任务是了解高效的减排措施包含一系列协调良好的国际协议、国家政策、技术发展和市场措施。作为消费者的角色同样十分重要:首先要观察我们自己对温室气体的排放,并且谨慎使用高排放的产品;其次,要根据能源咨询专家的经验,通过引进新的、简单的且不需要投资的日常措施实现减排。
  结论
  气候变化的影响已显现出来,并将愈演愈烈。我们已观察到气温在升高,降雨、雪崩在加剧,洪水、干旱和飓风更频繁,而且根据所有的预测,这些状况还将进一步恶化。
  工业化国家应当为针对平等排放权原理的技术发展提供更多的经济支持和长期承诺。为了提高减排效率,对排放权的排放总量管制和排放权交易必须成为建立平等排放权体制的一部分。民主制度和经济不平等问题在一个国家内部也会产生同样的影响。即便如此,伦理思考不可缺少。在伦理层面上,迅速对气候变化问题作出抉择,平等排放权有望成为一个有效的原理。

2008年9月23日星期二

APACE发布新书,重拳出击普及节能减排常识










经过8个月的努力,APACE与人民出版社通力合作,出版了第一本关于碳减排常识的图书,《清洁发展之路-CDM常识图解小百科》。该书采用图文并貌的形式,从温室气体产生开始,描绘出温室气体对人类生存和环境的影响,由浅入深阐述了联合国主导开展的碳减排项目。让普通百姓能够通过这样一本小册子了解碳排放常识以及碳排放在未来对经济的影响。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是使用再生纸印制的,彰显了APACE一贯倡导的绿色环保宗旨。

APACE 二零零八年七月大事回顾

2008年7月29日APACE的负责人参加了英国驻日使馆举行的关于新能源动向及投资方面研讨会。与会人士基本上是日本大商社或金融界的负责人。
在会上主要是由英国大使馆贸易部的负责人介绍了英国在气候变化框架下的一系列的努力,相关人员介绍了英国的投资环境及英国政府针对气候变化所制定的一系列的政策,YORK大学的 Fabian教授介绍了有关新能源的利用及未来替代石化原料的可能性。英国也是欧洲最有名的律师事务所Eversheds(安永实)的Peter Corne先生最后作了总结性的发言;基于Peter Corne先生是一位驻上海多年,资深的能源金融方面的专家,他除了介绍了新能源的资本市场的运作模式外还重点介绍了中国市场的一些特点,受到了与会人士的关注。
到会的一些人士也就关心的分野提出了问题,主要是集中在投资的风险分析及新能源的替代前景等。
通过研讨会我们可以很确定的了解到;气候变化给欧洲各国特别是框架公约国带来了国家政策的调整以及欧洲碳市场的活跃。同时在面对地球温暖化这个共同的课题上,基于中国和亚洲是重要的减排对象,今后与欧洲的合作领域及机会将越来越多,新的金融及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会应运而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APACE将会不断地统合各方信息,为实现我们的宗旨,积极参与到国际气候变化舞台中来。

2008年9月22日星期一

低碳经济是规制世界发展格局的新规则


作者:李俊峰、马玲娟

低碳经济是当今世界热炒的话题,它似乎是一个技术问题,或者经济发展模式问题。然而笔者认为,低碳经济的背景和意义远不仅仅如此,也许,它的背后是和联合国宪章、关贸总协定一样,是规制世界发展新格局的又一个新的联合国宪章。需要国人去面对它、正视它、尊重它,积极地参与它,一个国家低碳经济战略的制订,可能会像工业革命一样,关乎一个经济体在未来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地位。低碳经济是一个契机,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前提下,利用大智慧、大思维赢得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更大空间,是这场低碳经济的世界博弈中国所企求的结果。

早在巴厘岛大会之前,低碳经济已经吵得沸沸扬扬,先后登场的《斯特恩报告》、美国副总统署名《不得不说的事实真相》,以及由四千多科学家共同完成的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众口一词的把早在1896年,阿累利乌斯提出的“化石燃料燃烧将会增加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从而导致全球变暖”一个科学假说,上升为政治命题,认为“只有到2050年将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增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的2倍以内,才可能避免发生极端的气候变化后果。[1]”对于这样一个结论,各个方面说法不同,政治家们说“气候变化问题”已经得到了科学家们的证实,而科学家们又说科学的结论得到了政治家们的认同,就是这样,科学家们和政治家们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达成了高度的一致。为此,2007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了关注这一问题的戈尔副总统和IPCC专家组。

为了尊重“科学的结论”,一些国家开始提出或实施低碳经济,或低碳战略,早在,2003年英国政府发表的《能源白皮书》提出了雄心勃勃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计划到201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20%,到2050年减少60%,到2050年建立低碳经济社会。2007年底,为了配合巴厘岛峰会,英国议会通过了“气候变化法案”,将减排二氧化碳和建立低碳经济社会的口号,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政府也纷纷把发展低碳经济作为自己的政治目标加以宣扬,甚至包括美国布什政府,曾经被国际社会公认为不关心“气候变化问题的反面典型,也信誓旦旦的表示“要发展低碳技术,摆脱对石油的依赖”[2]

国际社会十分关注的巴厘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COP13)和《京都议定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MOP3)的大幕落下已经快三个月了,它确定的巴厘路线图三大主题:1)公约下的“巴厘行动计划” (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即在公约下启动一个综合进程,以在当前及2012年后,通过长期合作来全面、有效和持续地实施公约。COP决定就这一进程建立“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它应在2009年召开的COP15上完成工作并产生一项决定,在不迟于20084月举行第一次会议;2)“京都议定书第三条第九款特设工作组”结论。结论中认可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第四次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发达国家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5-40%的减排目标范围。安排了2008-2009年的谈判会议进程,以向2009年召开的MOP5提交附件一缔约方进一步承诺的建议;3)议定书第九条的审评,将于2008年召开的《京都议定书》第四次缔约方会议(MOP4)上启动。所有的行动的用词都十分坳口,外行怎么看都不会明白。但是它的寓意明确,“气候变化已经是确认的事实”,“必须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早行动比晚行动代价要小得多”[3]

“气候变化”是一个科学问题,还是一个政治问题?需要有答案。因为科学的问题需要科学的方式来回答和解决,政治的问题需要政治的方式来回答和解决。但是一旦一个科学的问题政治化之后,它的科学性就显得无关紧要了。显然,巴厘岛路线图已经把“气候变化”政治化,它的科学性已经无关紧要,剩下来就是大家讨论怎么采取行动,谁先采取行动的问题了。总之“世界范围内的碳减排的行动的帷幕已经拉开,或者开启低碳经济的钥匙已经拿在那些主宰世界发展方向的人们手里,这把锁什么时候开启,低碳经济的大门什么时候打开,还是未知数,需要多方面的艰苦谈判,哥本哈根肯定不是巴厘岛路线图的起点,也不会是终点,低碳经济对人类来说是一个发展的必然,还是一个圈套,或者说是只是大国游戏世界的节目,大家在拭目以待。

什么是低碳经济,它的目标是什么?提出这样一个口号或战略的人的目的是什么?能源消费是导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增加的主要原因(还有少量来自土地变化,但数据不确定性较大),据国际能源署(IEA)估算[4],全世界与能源相关的CO2排放在1973年为156.6亿吨,到2005年增加到了271.36亿吨,在32年间增加了将近74%,其中煤炭燃烧引起的排放增量就占了总排放增量的47%,在未来的世界发展中人们还不得不主要依赖消耗化石能源来支撑。

回顾人类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的发展过程,是一个能源消费逐步增加的过程,换言之,工业化就是高碳经济。人类的现代文明是以大量二氧化碳排放为代价的,发展越快排放越多,发展水平越高,排放水平也越高。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超级大国,不论是人均能源消费还是能源消费总量都在世界顶级水平,每每是国际社会诟病的话题。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飞速增长,GDP20年要翻两番,即使是能源需求翻一番,能源消费的总量也要在2015年前后超过美国,人均消费量在2030年左右达到发达国家目前的平均水平[5]。所以中国也逐步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

低碳经济能否实现,是一个技术问题,提不提或发展不发展低碳经济是政治问题。因为它有可能成为世界发展过程中又一重大规则。回顾近代世界文明发展史,已经形成两个半世界各国必须遵从的规则。第一个是联合国宪章,它将世界列强多年瓜分世界形成的国家疆土,利用国际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不论这种国家疆域的划分是否合理,所有的国家、国家集团和民族都必须遵守,未经联合国同意,任何强权都不能染指别国的领土。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联合国宪章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尊重和服从,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对此也还没有太大的分歧,包括美国,十分强大,四处伸手,其口号也只是限于反恐,而不是依靠武力重新划分世界格局,伊拉克的军事和政治强人萨达姆先生曾经尝试对抗这一原则,但是在联合国大多成员国的干预下,其吞并科威特的计划被阻止了。总之,联合国宪章可以说是保障世界各国之间和平相处的规则。第二个是关贸总协定,后来称之为世界贸易组织,它把市场经济为唯一被认可的世界经济发展模式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尽管许多国家对原来的关贸总协定和现在的世贸组织颇有微词,对市场经济的原则不敢全部认同,但是世贸组织还是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尊为处理国际贸易纠纷的大法官,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作为自己国家或国家集团市场经济发展成熟的标志。世贸组织及其相关的法规,保证了世界经济在市场经济的大规则下和平共处、和平竞争、和平发展,(当现在回过头来看80年代大家还在讨论社会主义经济有没有市场这样一个命题是多么的可笑,我们怎么可能一面在做入世的谈判,一面还在谈要不要搞市场经济?)。第三个规则,尽管现在只走了半步,但它终究会成为第三个规则,这就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现在第三个规则的内涵、原则和基本内容还在谈判之中,但是它已经形成的雏形,已经明确的告诉人们它存在的价值,那就是要明确世界各国“共同的,但是有区别的全球气候变化的责任”。如果说,联合国宪章是农业文明发展阶段的终结(因为农业文明的发展依赖于土地,联合国宪章宣布,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不能再依赖土地和疆域的扩展来实现了),在这个意义上,关贸总协定或世界贸易组织是工业文明发展的宣言,它认可技术先进、经济发达的国家和民族有优先发展的权利,国家、民族、甚至家族集团,可以利用世贸组织的原则,合理地优先使用世界各国的资源,包括货币资源、人力资源和石油资源。换言之关贸总协定或者世贸组织是打破由于联合国宪章所限制的国家疆域的局限,给世界经济的国际化打开了方便之门。那么第三个规则可能是人类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法律文件。这个文件将会要求,任何国家、民族、企业和家族,甚至有可能包括个人的生存和发展不能危及别的国家、别的民族、别的企业和别的个人的发展的权利,不仅对当代负责,还要对未来,也就是对后代负责。

现在第三个规则比第一和第二个规则更复杂,谈判的过程可能更艰巨。第一个规则,国际社会用了人类5000多年的相互残杀,特别是第一和第二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用血的经验和教训逐步达成了共识;第二个规则则是在200多年工业文明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现在还在完善之中。第三个规则本来应该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达成一致和共识,但是科学家和政治家们在冷战结束之后的,显得十分寂寞,“气候变化”成为世界第一话题,导致了第三个规则的提早问世,第三个规则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低碳经济发展宣言。当然它还包括其它的内容,例如适应措施等等,但是它最核心的和最实质的问题是,要瓜分世界越来越少的化石能源资源,其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发展低碳经济,或者说高效地利用有限化石能源。换言之,这个规则是规制世界上国家、民族、企业和个人利用化石能源的权利的原则和法律。第三个规则要成为世界共同尊重和遵守的法律还需要旷日持久的谈判。

然而,不论大家如何看待“气候变化”所催生的低碳经济这样一个命题,它的政治化,导致了它必然的发生和发展。因为力推这个命题的国家、国家集团已经有所准备,例如美国、欧洲、日本在上世纪70-80年代就开始打造低碳经济的技术基础,提高能源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特别是欧盟各国,自1980年以来,在基本上没有增加化石燃料的前提下,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发展[6]。例如丹麦,自1974年开始率先实施开发和节约并重的能源方针,大力开发北海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积极开发本土的风能和生物质能,大力提倡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到2005年,在三十多年的时间里,以能源零的增长,保证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7],期间,按可比价格计算的GDP增长了4倍多,1990年和2005年相比,GDP增长了75%,能源消费增长几乎为零。通过十多年努力,丹麦已经掌握了许多与减排温室气体相关的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技术,使得丹麦每千瓦时发电量排放的二氧化碳由1990年的940克下降到510克,二氧化碳的排放总量相应地从1990年的6000多万吨,下降到5100万吨。

发展低碳技术,一方面帮助丹麦完成了履行京都议定书的责任,同时也为这些技术出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发展低碳技术也为丹麦带来了经济发展的商机,2005年和1992年相比,丹麦出口的能源技术产品和服务(主要是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效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等服务于低碳经济的技术出口)收入,由原来的50亿丹麦克朗,提高到2005年接近400亿克朗,7年里增加了8倍。显然,以丹麦为代表的欧盟各国,乃至大多数发达国家,将在低碳经济的竞争中处于领先的地位。

因此,无论低碳经济是发展的机遇还是圈套,它的确是中国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企业发展所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与其对抗它,还不如选择它。我们在过去的发展中,失去了参与制定联合国宪章、关贸总协定这样一些关系国家根本利益的国际大法的历史机遇,以至于在以后的许多情况下,出现了我们不喜欢它,但又不得不接受它的窘境。幸好我们参与了第三次有关世界新格局的规则制定,并且是重要的一方。应该重视这一历史机遇,本着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的参与这一新的世界规则的制定。

在这一规则的制定过程中,我们必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中国、欧盟、美国和其它国家是博弈的四个方面,中国不是其中的任何一方,我们不具备欧洲等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优势,也不像美国具有对抗整个世界的能力,也没有人认为我们是77国集团的代言人,更不是其中的一员,在这场博弈和对垒中中国就是中国,不是任何国家集团的一员,没有同盟军,会很孤独,但是这是事实。这就需要的我们的政治家们、科学家们乃至全体国民的大智慧、大思维,在这场国际社会新的游戏规则的制定过程中不要很受伤,而是痛,且快乐地赢得世界的尊重,争取国家最大的根本利益,这才是我们正确的,也许是唯一选择和企盼。

对于低碳经济的发展引发的相关经济领域的挑战也应该有明确的认识。历史证明,任何一种全球发展规则的确立,背后都是各个国家经济利益的角力与平衡。对于低碳经济这样每个国家都想抓住的机遇,它的开幕注定是一场更为惊心动魄的,国家、地区等各经济体之间的智慧的较量。比如,碳融资背后的金融陷阱,打着技术转让旗号的能源掠夺,这些都应该引起发展中国家的警惕,从全球的视觉,更宏观地思考与判断。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利益,邓小平同志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明确提出了,到本世纪中叶,中国实现现代化,进入中等发达国家的行列,一切为实现这个目标所采取的行动和付出的代价都是值得的。至于如何发展低碳经济等技术问题,相信,只要政治家们做出了决策和选择,科学家们、企业家们会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因此,不要对低碳经济谈虎色变、也不能对此掉以轻心。在自己参与的规则的指导下,中国的发展会充满希望,有着光明的未来。



[1] 联合国政府间专门委员会第四次评估报告

[2] 20062月,布什总统访问美国可再生能源实验室时的谈话

[3] 英国政府主导编写的斯特恩报告

[4] Key World Energy Statistics 2006, IEA, 2007

[5] IEA2007年世界能源展望报告

[6] 欧盟统计年鉴2006

[7] 丹麦能源统计年鉴2005


2008年9月11日星期四

APACE简介

APACE是亚太环境清洁发展合作组织(Asia Pacific Alliance For A Clean Environment)的缩写。2008年由国内外许多机构关注生态 环保的专业人士所倡导设立的,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为了激发公民社会的行动与创造力,以攸关清洁、发展、合作、环境各层面的良好品质标准与典范来界定APACE的任务。
APACE并不直接参与节能减排项目,而是透过研讨会、出版物、可行性研究竞赛、评奖以及持续组织公民社会脑力激荡、协助各种可持续的节能减排项目创新,形成的一个行动平台,符合公民社会对发展的期望,通过宣传良好的典范,以及激发创新对策所形成的影响力来达到合作发展清洁环境的目标。
1. APACE的主要职能
• 面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交叉挑战,不断呼吁亚太地区的相关人员、企业以及在该地区投资的外资企业重视对环境的呵护
• 在意识上认清温室气体的排放对地球温暖化的重大关联;在行动上,结合各层面“利益关系人”(stakeholder) 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切实将节能减排贯穿人类所有的活动中
• APACE设定了12年的严格期限,尽一切努力推进各种节能减排的活动,希望到2020年前促成亚太地区在199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基础上降低20%,届时解散
2. APACE运作模式
• 经常举办节能减排及新能源相关的研讨会,提供新科技及相关信息的交流平台
• 创建新型的、有效的对话及沟通方式,提高参与者沟通能力、拓展视野角度、培育灵性思维
• 推动企业加强碳平衡意识,通过“碳披露项目” ( 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 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实现节能减耗,承担环境责任
• 在各种排放权的交易中,结合各层面“利益关系人”(stakeholder)促成减排方与购买方良好的沟通及合作,协助节能减排项目担保融资
• 对新型能源的利用及资金的管理,推荐专家提供有效的咨询
3. APACE现状
APACE现有工作人员近20多名,由 丁乔 女士 负责 各项相关合作事宜的统筹, 同时拥有各方面的专家、顾问定期参与指导。
APACE以不断学习共享经验为核心,促进各种节能减排项目的发展,推动公民社会架构革新。APACE透过论坛、奖评、媒体研讨、特殊事项及参与性活动,结合专家与本地人士,探讨、研究、测试各种生态、社会、经济、文化上构想与概念。
APACE积极与相关人士宣传节能减排的理念,恳请有志之士加入我们的组织中来,扩大社会重视力度。